安徽大学推免工作由校遴选领导小组统筹,教务处牵头实施,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并设置异议申诉渠道。校级层面的基础实施办法为校政〔2021〕32号文件,适用于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遴选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为基础指标,学校层面不专门组织推免笔试或面试。2025届推免配套发布了素质评价项目一览表、竞赛认定汇总表及名额分配表等6份附件,用于明确各项评价内容的认定标准。
2026届推免延续了上述基础框架,同时将参军入伍、志愿服务、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全面发展因素纳入素质评价内容。各学院需组建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审核素质材料,答辩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评审结果按规定公开公示。
2027届推免通知于2026年9月发布,在原有规则基础上新增参照校政〔2026〕31号三大赛激励办法的相关规定,意味着高水平学科竞赛的获奖成果在推免评价中的认定依据更加明确。
对低年级本科生而言,准备重点应放在长期稳定的学业成绩积累上,同时结合学院公布的素质评价目录,有选择地参与符合认定标准的竞赛、科研和志愿服务项目,避免盲目参与未经学校认定的活动。由于学校不设统一推免笔试面试,学生无需专门准备应试内容,日常学习表现和材料真实性更为关键。
对即将进入推免申请阶段的高年级学生,需要重点核对所在学院的实施细则,包括素质材料提交时限、专家组评审流程和公示时间安排。提交的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材料,应对应学校公布的认定目录,确保符合校级和学院的双重标准。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校公布的申诉渠道反馈。
对学院教学管理和学生工作从业者,需按校级要求组建符合职称条件的评审专家组,规范答辩录音录像和公示流程,同时及时向学生传达新增的三大赛激励办法等调整内容,确保评审各环节公开透明。
后续可持续关注三类信息:一是安徽大学教务处每年9月前后发布的新一届推免工作通知;二是各学院配套公布的实施细则和素质评价认定目录;三是校级层面涉及竞赛、科研等激励政策的更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