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留学机构案例,第一步不是数名校录取数量,而是先确认机构主体是否具备相应服务资格。教育部1999年发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应持有资格认定书和营业执照,并配备不少于5名主要工作人员、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备用金;资格认定书原有效期为5年,服务范围还与认定行政区域有关[1]。学生和家长可通过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核对主体名称、资格状态和服务地域,再把网页宣传中的机构简称与合同签约主体逐项对应[1]。
案例本身要按“同届、同国家、同专业、同学历层次”筛选,并确认申请年份。不同申请季的录取标准、签证政策和专业竞争情况可能变化,跨年份或跨专业堆叠的案例,不能直接说明机构能处理当前申请。查看案例时,可要求机构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学校申请系统截图;学生姓名、编号等隐私信息可以脱敏,但GPA、语言成绩、毕业院校、目标专业和录取结果应能在隐去个人身份后核对。
只展示名校录取总数不足以判断服务能力。更有参考价值的信息,是同一背景区间学生的申请组合、录取与未录取结果、保底院校安排,以及案例是否由签约后实际服务的顾问和文书人员承办。可以请机构说明案例由谁负责选校、文书和申请沟通,并在合同中写明服务人员姓名、职责、更换机制和交接方式。

文书案例应同时看脱敏样稿和过程材料。正式样稿只能看到最终表达,过程稿、修改次数、学生参与记录和账号沟通记录更能反映服务如何开展。申请账号、邮箱和密码归属也应在合同中写明,避免后续无法查看申请进度或留存材料。
费用比较只能采用合同口径。基础申请服务费、院校申请费、语言培训费、文书加项、第三方费用和退款比例应分别列明;申请院校数量、专业范围、办理周期、退费条件和扣费项目也要写清[1]。若机构使用“保录取”“内部名额”“低分冲名校”等说法,应要求提供院校官方授权或其他书面可验证依据,不能把口头承诺当作案例能力。
如果后续发生服务纠纷,中国消费者协会和12315渠道可受理相关消费争议;提前保存合同、付款凭证、宣传页面截图、沟通记录和录取结果,比事后回忆更清楚[3]。了解案例时,最近可执行的动作是带着目标国家、学历层次和专业背景,请机构提供可隐名核验的同届案例及对应合同条款。